办学宗旨:管理令家长放心、服务令师生满意、德能令企业信赖、教育令社会赞誉
广东省高新技术技工学校
校友会章程
第一章 总则
▌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“广东省高新技术技工学校校友会”,以下简称“高新校友会”。 是从事校友会联谊工作的社会团体。
▌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加强校友之间及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,激励校友发扬广东省高新技术技工学校“厚德、强能、进取、创新”的优良传统,为母校的发展贡献力量。同时,为加强校友与母校、校友与校友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和桥梁,以促进共同发展。本会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
第二章 任务
▌第三条 校友会的任务
(一)积极宣传母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,扩大母校在社会上的影响;
(二)加强校友与母校之间、校友与校友之间的联系和交流,开展学术交流、技术合作,促进共同发展;
(三)发挥校友的优势和作用,积极拓展母校的办学功能;
(四)定期召开年会,组织联谊活动,增进校友与母校、校友和校友之间的沟通和感情,共享资源;
(五)编辑、印发《校友通讯》。
(六)接受校友、社会团体等各项捐赠,促进有关项目的共同开发与合作。
第三章 会员
▌第四条 本会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,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成为高新校友会会员:
(一)广东省高新技术技工学校各届毕业生;
(二)曾经在广东省高新技术技工学校就读过的各届学生;
(三)正在学校工作或曾经在学校工作过的的教职员工;
(四)会员需要填写和及时更新在校友会的个人信息。
▌第五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在产生校友会各种机构成员时,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(二)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(三) 监督本会工作,并可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。
(四) 有申请入会或退会的权利。
▌第六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 遵守本会章程;
(二) 执行本会决议;
(三) 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;
(四)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(五) 自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(六)及时向本会反映校友或校友会的相关情况或提供有关资料。
▌第七条 对违背本会宗旨或损害本会声誉的会员,理事会有权取消或暂停其会员资格。
第四章 校友理事会
▌第八条 校友理事会是校友会的服务机构,设在广东省高新技术技工学校。理事会每年召开理事会会议一次。必要时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。
▌第九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,副理事长2人,秘书长1人,副秘书长4人,秘书15人,理事30人。每届理事会任期二年,可以连任,也可以增补调换。
▌第十条 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由学校提名,校友会选举产生,副秘书长、秘书由秘书长提名,理事会批准产生,理事在学生中选举产生。
▌第十一条 理事会设立宣传外联部和财务部(可以由学校相关部门兼任)。外联部负责高新校友会的对外宣传联络工具,财务部负责校友会经费的筹集和正确使用。
▌第十二条 理事会的工作是:
(一)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;
(二) 筹备召开理事会会议;
(三)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(四) 领导校友会开展工作;
(五)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(六)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▌第十三条 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 在校友中有较大影响,有组织能力;
(二) 身体健康,能坚持校友会章程所规定的工作;
(三) 未受过刑事处罚;
(四)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▌第十四条 理事长及副理事长工作职责:
(一)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;
(二) 检查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;
(三)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做好理事会管理工作。
▌第十五条 秘书长工作职责:
(一)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(二) 提名副秘书长及各校友会的主要负责人,交理事会决定;
(三)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▌第十六条 副秘书长工作职责:
(一) 分片区负责日常工作开展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(二) 提名秘书及本辖区各校友会主要负责人,交秘书长审定;
(三)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▌第十七条 秘书工作职责:
(一) 所属地区日常工作开展,由招生办老师负责,组织实施每年工作计划;
(二) 落实分管片区副秘书长下达的工作任务
(三)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
▌第十八条 理事工作职责:
(一) 召集和主持地方校友会工作;
(二) 协助地方校友会秘书工作开展及落实;
(三) 检查校友理事会下达的工作进展及地方会议决议落实。
▌第十九条 理事会经费来源
(一) 母校或各地校友会资助;
(二) 校友或其他友好人士捐赠。
▌第二十条 理事会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经费,接受校友会的监督。每年向会员公布一次帐目。
▌第二十一条 本会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▌第二十二条 校友理事会架构图:
第五章 校友会
▌第二十三条 广东省高新技术技工学校校友会以地区划分。一般按照以下方式命名:以“广东省高新技术技工学校+地名+校友会”命名。